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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安庆市大观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作者: 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2-08-05   来源: 原创    点击:

2020年12月31日至2021年1月29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大观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开展了巡察。2021年6月23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向大观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站位,强化责任,把巡察整改作为首要任务抓紧抓好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把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作为遵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具体实践,成立由党组书记、检察长任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将任务分解到各部门,召开整改专题会议和整改推进调度会,及时向区委巡察办沟通、汇报,争取指导。

二是制定整改方案。认真分析巡察整改反馈意见,研究制定《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区检察院党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建立整改台账,逐一销号,确保每个问题整改到位。

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坚持边整改、边总结,把立规矩、建制度作为抓整改落实的重要措施,废改立制度49项,做到以制度管人、管事、管钱、管案。

二、高标准严要求,抓好具体问题整改落实

(一)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

1.针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检察工作及考察安徽等讲话精神不深入问题

一是制定《关于组织学习〈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计划》,由院领导及部门负责人带头领学,牢牢把握检察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的定位,切实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6次,其中专题学习研讨2次,组织全体干警集中学习10次。二是制订《党组会第一议题制度》,把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作为党组会第一议题,推动理论学习常态化、制度化。三是制定贯彻落实《中共大观区委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奋力在构建新发展格局中实现更大作为在加快建设美好大观上取得新的更大进展的实施意见》实施方案,组织干警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共计40余人次。细化23项措施,明确牵头领导及时限,目前均已完成。

2.针对党组凝聚力、战斗力不够强,统揽全局能力有待加强问题

一是加强班子建设,经常交心谈心,强化大局意识、配合意识、补位意识。二是制定2021年度重点任务清单,细化63项具体任务,明确责任部门,每季度召开工作推进会,具体任务均已完成。三是党组议定事项及时形成会议纪要,印发给分管领导和承办部门,对落实情况开展效能督查。

3.针对党组思想政治工作有短板问题

一是加大对司法体制改革精神的宣传解读。组织全体干警认真学习《安徽省检察机关检察官从严管理和退出员额办法(试行)》《安徽省检察官惩戒工作办法(试行)》《关于加强司法权力运行监督管理的意见》《关于进一步优化司法资源配置,全面提升司法效能的意见》等文件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凝聚改革合力。二是完善《谈心谈话制度》,共开展谈心谈话37次,及时消除干警思想包袱,切实提升队伍凝聚力。三是打造服务民营企业检察官硕士团队、检察官与你周三有约、检察服务岗、未成年人一站式保护中心等品牌,在乡村振兴、法律服务、长江大保护等领域发挥检察职能,为群众提供更优法律产品、检察产品。

4.针对党组对区委部署的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问题

一是压实意识形态主体责任。研究制定《关于调整大观区检察院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组织领导,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每半年将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报告区委宣传部及上级检察机关。二是把有关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和规定要求作为党组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必学内容。三是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制定《意识形态阵地管理暂行办法》,将案件舆情风险分析研判纳入案件风险评估。建立完善《关于信息宣传调研审核与发布流程规定》,实行一稿三审制,宣传阵地未出现错漏和负面舆情。四是学习检察机关“三同步”相关规定,严格落实“三同步”工作机制。

5.针对检察工作群众满意度不高问题

一是把党中央和上级决策部署纳入年度工作要点,制定《贯彻落实〈中共大观区委常委会2021年工作要点〉任务分工方案》,压紧压实责任,结合检察职能细化贯彻举措。二是加大政法干警进网格和检察服务岗工作力度,制定“我为群众办实事”十大举措,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及完成时限,定期督促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2021年检察干警进网格90余次。三是用好两微一端平台,加强检察宣传。2021年,在两微一端发布新闻宣传信息700余篇,其中原创219篇,定期在网格长、单元长群里推广检察工作成效和普法知识,提高检察工作知晓度。2021年上半年群众满意度指数达99.4%,下半年群众满意度达100%,2021年度满意度全省排名44位。

6.针对检察业务及案件质量有待提高问题

一是统筹推进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业务,加强对业务运行态势分析,定期召开推进会,强化压力传导,促进争先进位,2021年各项检察业务质效同比均大幅上升,位居全市检察机关考评第一。二是制定《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规定》,加强案件质量管控,完成案件质量评查并形成分析报告。教育整顿期间党组对司法不规范的承办人进行了提醒谈话。

7.针对部分业务工作有待加强问题

一是优化队伍梯次和人员配备。制定《选任部门正职、副职工作实施方案》,选拔2名干警为部门正职、5名干警为部门副职,同时对9名干警进行了岗位调整。二是全面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引入律师等社会第三方参与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三是加大司法救助案件办理力度,借助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摸排司法救助线索,并积极争取上级配套救助资金。四是积极探索公益诉讼“等”外领域,充分发挥检察建议作用,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统一。五是结合“八五”普法,开展以案释法巡回课堂宣讲,覆盖辖区300余人次。开展“长江大保护”和“美好生活 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周等普法宣传活动40余次。六是积极开展职务犯罪侦查和检察工作。成功查办省检察院交办的职务犯罪案件,为全市检察机关自行侦查的唯一县处级要案。认真做好职务犯罪审查起诉工作,审查起诉职务犯罪案件8件8人,其中县处级干部4人,已决案件全部有罪判决。七是2021年度院领导均完成1篇调研文章。

8.针对规范司法行为有盲区问题

一是组织干警集中学习《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规定》《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加深案件承办人对相关规定理解认识,切实做到案件办结后30日内对涉案财物作出处理。涉案财物处理情况纳入案件评查范围。二是开展涉案财物专项清理,及时处理涉案物品,涉案款上缴国库。三是制定《涉案款物工作流程》,规范涉案款物处置、清理工作。

9.针对扫黑除恶工作落实不够有力问题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共审查批准逮捕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32人,提起公诉涉黑案件1件6人,涉恶案件4件44人。严格落实“一案三查”“两个一律”和“三长签字背书”机制,对7件案件开展“一案三查”。密切与公安、纪检等单位协调配合,做实“千家万户访平安”和“检察官与你周三有约”,深入乡镇、街道、村区,摸排涉黑涉恶和“保护伞”线索。三年来共摸排15条线索,线索成案5件,均已查结并得到反馈。

10.针对考核评价体系不健全问题

一是修订完善检察官、检察官助理、行政序列人员三类人员年度考核办法,考核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内未收到问题反馈。二是根据安徽省人民检察院要求,制定《业绩考评工作实施办法》及指标计分规则,并依据新修订的考评指标和计分规则进行实测实评。

11.针对未全面执行检察长办公会制度问题

修订完善《检察长办公会议事规则》,明确专人负责检察长办公会会议记录及会议纪要的草拟。2021年度规范召开检察长办公会议8次。

12.针对财务制度不符合“三个不直接分管”规定要求问题

修订《财务管理制度》,严格落实“三个不直接分管”规定,规范审批程序。制定《财务报销规范指引》,成立物资采购领导小组,进一步规范财务报销流程。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

13.针对工作作风漂浮现象一定程度存在问题

一是加大发文审核把关力度。严格按照中央纪委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工作意见》执行。二是制订党建工作要点,严格按照机关党建标准化建设的要求抓好落实。已通过检查验收。三是认真开展政治教育、党史学习教育、警示教育和英模教育,组织党员围绕四项教育、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撰写心得体会74篇。

14.针对重形式轻实效现象仍然存在问题

一是结合巡察整改和教育整顿“建章立制”工作,废改立相关制度49项。二是制定一周一训、一月一训学习计划,按计划认真落实。三是建立效能督查工作办法,从工作作风、服务质量、履职履责、强化防疫四个方面,采取实地查看、询问、核对外出办事情况、查看监控录像等方式进行督查,每月督查情况在院工作网通报。四是积极适应形势发展需要,做实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工作,建立“河(湖、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五是建立检察官硕士团队服务民营企业工作机制,在高新区检察工作室召开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座谈会,为民营企业赠送法律书籍,提供有针对性的法律服务;进驻企业开展预防犯罪和民法典大宣讲。六是加强与环保局、林长办、市场监管局、消防部门等行政职能部门的联系,召开联席会议,定期沟通情况,互通信息。

15.针对制服购置费用未严格执行政策规定问题

严格落实《关于做好2000式审判服、检察服换装工作的通知》(法发〔2001〕3号)文件规定,2020年度着(换)装人员个人负担30%的服装工料费,已于2020年12月收取并入账。

16.针对存在职工食堂费用支出不合理现象问题

一是制定《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审批、安排、报销流程。二是出台《机关食堂管理规定》,进一步加强食堂规范管理。

17.针对违反财经法规的现象仍有发生问题

一是按照《安庆市财政局转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结算票据使用管理的通知》规定,严格规范使用《财政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或《财政授权支付额度到账通知书》及相关结算凭证入账。二是信息化改造及智慧检务工作区信息化采购项目,严格按照规定核算并在固定资产账务中调整处理。

18.针对存在工会经费列支不规范现象问题

一是修订《财务管理制度》,规范结算管理。二是2018年3月12日《安徽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实施后,未出现行政经费与工会经费混用现象。

19.针对工程建设管理有待加强问题

邀请设计单位工程师对新办公楼屋面及消防疏散改造工程验收报告进行签字盖章,完善验收报告。邀请市区消防部门专业人员对办公楼的消防情况现场指导,排查安全隐患,完善消防设施。规范工程管理,完成了消防验收。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20.针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短板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全面管党治检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召开检察工作会议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驻院纪检监察组组长作廉政报告,检察长与领导班子成员、领导班子成员与部门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二是各部门全面梳理本部门主要职能和干警岗位职责,按照个人、部门和单位三个层面,逐一排查风险点,有针对性地制定防控措施。三是人事选拔任用、大额资金使用等重大事项,邀请院纪检组全程参与监督,进一步落实驻院纪检组监督责任。

21.针对党建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到实处。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党建工作。二是2021年3月12日召开支部大会进行换届,成立新一届的党支部委员会。三是组织党员干警对《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学习22人次。

22.针对落实“三重一大”决策机制有差距问题

一是修订《党组议事规则》,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机制,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二是制定《招标采购管理办法》。

23.针对党建带群建工作有待加强问题

一是2021年4月9日完成第四届工会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选举产生工会委员会委员7人、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和女职工委员会主任各1人。二是已将工会银行账户解冻、更换法人和证书。

24.针对基层党组织建设不扎实问题

一是按照中组部要求,每年初根据工资标准核算每名党员党费标准的要求,对未足额缴纳的党费进行补缴。二是制定“三会一课”计划,每年不少于4次党课,党组成员每年上党课不少于1次,明确时间、主题、授课人,并严格按照计划落实到位。三是规范开展党员评议工作,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布评议结果。

25.针对人员分类管理不到位问题

一是不断完善三类人员管理配套机制,落实检察官遴选、退出机制,2021年3月遴选一名干警入额。二是落实我院三类人员交流轮岗,岗位调整9人。三是完成部门正副职选任工作,严格按照人事调整规定,实行谈话调研、考察谈话等,做到选人用人公平公正。

26.针对干部队伍建设缺少规划问题

一是撰写《队伍建设情况汇报》供党组决策参考。二是制定《2021年度检察人员教育培训工作实施计划》,进一步加快建设高素质检察队伍步伐,促进检察教育培训工作科学发展,组织干警参加上级机关组织的各类业务培训。三是组织干警参加市检察院组织的岗位练兵,1名干警获安庆市第一届“全市民事检察业务能手”称号、1名干警荣获“全市未成年人检察业务标兵”称号。

27.针对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落实不到位问题

一是组织学习《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民主生活会个人检视材料均报告个人重大事项。二是组织全体干警集中学习《安徽省检察机关上级院党组对下级院党组的政治监督工作办法(试行)》《政法机关党组织向党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实施办法》《安徽省检察机关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等文件,形成大观区人民检察院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清单,对照清单做到及时报告、规范报告。

三、注重成果转化,驰而不息深化巡察整改工作成效

一是抓好后续整改。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持之以恒抓好各项整改任务。对已完成整改落实的任务,继续跟进后续情况,巩固整改成果,坚决防止问题回潮反弹;对需要长期坚持的事项,分阶段常态化推进,以钉钉子精神抓好落实,不断巩固扩大巡察整改成果。

二是着力建章立制。在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同时,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注重建章立制和提高执行力,扎实做好整改落实的“后半篇文章”,力争在标本兼治上取得新突破。

三是巩固整改成效。把巡察整改成果运用到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上来,以更实的作风、更高的标准依法全面充分履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脚踏实地,久久为功,为加快推进新阶段现代化美好大观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56-5542022;邮政地址:安庆市集贤南路50号;电子邮箱:2735477681@qq.com。(撰稿人:汪薇 审稿人:欧阳水根)

中共安庆市大观区人民检察院党组

2022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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