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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作者: 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4-01-29   来源: 原创    点击:

“要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实现纪法分开。”“要教育引导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敢于担当、敢于监督、敢于负责,牢固树立忠诚于党、忠诚于纪检监察事业的政治信念,努力成为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全面从严治党,发表一系列重要论述,指导和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重大阶段性成果。作为基层纪检监察机关案件审理工作人员,必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重要论述,把握职责定位,认真履职尽责,切实以案件的高质量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是把牢工作关口,认真审核区纪委监委自办案件

加大对案件证据材料的审核力度,深化对职务犯罪、职务违法、一般违纪案件差异化证据标准的理解与把握运用,严格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职务犯罪证据审查标准,抓严事实证据关。深入学习党内条例条规、国家法律法规,准确定性违纪违法事实,综合考量时间节点、违纪情节、认错态度、一贯表现、处理效果等从轻减轻、从重加重,以及自首坦白立功等因素,充分把握、深化运用“四种形态”,确保处理精准恰当。严格按照工作规则、规定、指引等程序要求,对初核、立案、审查调查等案件程序进行系统审核把关,重点关注立案、留置决定送达与通知情况,涉案财物查封、扣押手续履行情况,以及呈批请示情况等。严格审理内部工作流程,确保阅卷、谈话、集体审议等要求规范到位。

二是密切联系协作,积极凝聚全区审理工作合力

在保持与纪检监察室等案件业务科室的紧密沟通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同委机关宣教中心的协作配合,积极学习、借鉴中心在信息写作方面的技巧与经验,努力提高审理信息质量,把准信息推送的时效性。积极推动省纪委机关、省委组织部、省监委、省人社厅、省国资委联合印发的《关于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工作规定》的落实,协调组织、人社部门及受处分人所在党组织或单位等明确专人负责对接处分决定执行工作,及时沟通执行工作进度,协调解决执行工作遇到的问题等,确保处分决定不折不扣执行到位。

三是改进基层工作,一体推进全区案件质量提升

严格按照省纪委印发的《关于乡案县审工作的规定》要求,及时受理、认真审核各纪(工)委移送审核的案件,并做好审核意见回复。在相关案件处分决定作出并执行完毕后,要求有关纪(工)委报送全案卷宗,重点对处分执行、案卷装订进行审核把关。坚持将案件质量评查作为区纪委监委年度重点工作部署,集中时间、组织专人对全区案件逐案阅卷评查,对发现的问题以清单及函件方式反馈给各责任单位。省市区纪委监委案件质量评查反馈的问题,全部作为区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召开案件质量点评会议点评的主要内容,相关问题整改情况全部作为区纪委监委监督检查的重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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