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纪委通报一起违反工作纪律典型问题
作者: 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1-01-08 来源: 原创 点击:
杨传宝,大观区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动物卫生监督所所长,兼任大观区林长制办公室负责人、大观区妥善处置禁食野生动物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办公室主任。
2020年7月,大观区林长制办公室在未向区领导汇报和充分摸底调研的情况下,向安庆市某特种养殖有限公司下发通知,原则上认可该公司养殖蛇类数量并自行拟定眼镜蛇和王锦蛇平均重量,要求该公司负责人李某某签字认可。在李某某不接受的情况下,又采取专家评估方式对李某某所养蛇类平均重量进行评估,且前后两次评估结果差距较大,权威性和公信力不够,最后又没有严格按照专家评估的意见,而是通过协商方式提高补偿金额,进而引发了全市范围内其他养殖户攀比,并到北京上访,造成不良影响。杨传宝作为大观区林长制办公室负责人、大观区妥善处置禁食野生动物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办公室主任对此负有责任。
杨传宝同志身为党员领导干部,责任意识淡薄,其行为违反了党的工作纪律,经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杨传宝同志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