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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大观区委关于城市绿化工程领域专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作者: 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4-12-24   来源: 原创    点击: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7月11日至9月15日,市委第十一专项巡察组对大观区开展了巡察。2023年11月23日,市委第十一专项巡察组向大观区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强化政治担当,推动巡察整改落细落地

(一)坚持对标对表,提高政治站位。区委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成立以区委副书记为组长的绿化领域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党委(扩大)会议、专题工作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和跟踪协调推进,坚持把整改落实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做到即知即改,从严整改。2023年11月份以来,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党委会议1次、专题会议16次,建立健全制度机制16项。

(二)坚持以上率下,抓实责任分解。研究制定《关于落实市委第十一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围绕巡察指出的28个问题,梳理原因73条,制定整改措施133项。制定巡察整改问题台账,逐项制定整改落实举措。把整改事项落实到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具体责任人,明确完成目标和时限。

(三)坚持从严从实,深化整改成效。制定任务清单,对整改任务进行“挂号”,并实时跟进。对简单应付、推诿扯皮、整改不力的坚决追责问责。举一反三完善工作机制,切实防止问题反弹。定期调度,研究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整改台账“一周一更新”。

二、扛牢政治责任,确保整改举措真改实改

(一)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城市绿化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方面

1.强化理论学习一是区重点工程处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讲话等内容纳入学习。二是每季度专题学习研讨,通过党组会集中学习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等重要精神。三是集中学习新实施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1次。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3次。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永远吹冲锋号》。参加旁听职务犯罪庭审活动2次。四是开展招投标领域专题培训3次,开展绿化工程领域教育培训1次。

2.加强依法办事意识。一是在区政府常务会议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二是完善落实区、乡、村三级巡查报告机制。今年以来,共开展巡查157次,发现制止问题6个。三是出台《大观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制定《大观区招商引资项目尽职调查暂行办法》。自巡察以来,已对桐轩储能、中科科乐、冠侯PIB、诺方钠离子储能等10个项目开展尽职调查。四是成立专班,研究制定违规占用耕地问题整改方案,完成土地复耕。

3.树牢正确的政绩观。一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区政府党组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二是制定《大观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聘请8名专业招商大使,先后招引落户亿元以上项目40个。三是成立推进专班并定期调度推进闲置资产利用。经区委副书记、分管副区长多次协调调度推进,长三角三产融合智慧农业示范区现代农业科技加工产业园一期项目于2023年10月开工建设,1万平方米玻璃温室改造施工,温室分拣中心已改造完成并投入使用。四是建立完善重点项目调度推进机制,清单化管理,由县干领衔包保54个区级重点项目,把亩均税收不少于15万元/年的标准作为招商引资协议中的必备条款。五是2023年争取相关中央预算内、增发国债专项资金。2024年谋划上报中央预算内项目23个。

4.把好项目审核关。一是区重点工程处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次。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以美丽中国建设全面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重要文章1次。二是制定《区重点工程处项目管理移交办法》,移栽相关树木,综合利用。三是制定区重点工程建设处项目建设工作协调会商制度,组织海口镇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水系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工程和集贤关独立工矿区建设项目图纸会审会3次。

5.系统性建设。一是修订并落实《关于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盘盈(亏)和报损(废)工作规范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明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程序及要件的通知》等文件制度。在今年实施的项目过程中,积极对接省市住建、发改等主管部门,准确把握相关政策,及时调整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方案2处。经调查,原月季花公园地块上的树木合理移栽,未造成树木浪费。

6.积极落实上级文件精神。一是区重点工程处党组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1次,《安徽省河道及水工程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1次。二是2023年12月12日,邀请安庆市长江河道管理处实地察看并签署验收意见。三是开展2023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预验收过程中,邀请市质监站现场指导,规范验收流程。四是制定《区重点工程处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对2022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开展了验收。

(二)城市绿化工程重点环节廉洁风险和作风方面

7.依法支付项目建设费用。一是区重点工程处组织财务人员集中学习《基本建设财务规则》1次。二是三笔款项已调查核实完成,十里铺乡已和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签署三方协议终止原合同,设计费原路返回相关账户;相关咨询费由EPC单位中交上航局支出。三是制定重点项目支付表,支付6笔资金。

8.严格监督管理项目设计环节一是十里铺乡党委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3次。二是利用乡长办公会学习《大观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变更暂行规定》等文件。三是举一反三,对正在实施的工程项目,含标准化厂房二期、凤凰片排涝项目、犇犇项目、五里创意文化产业园等多个项目均经充分调研论证。

四是区政府办印发《大观区关于开展城市绿化工程领域“回头看”工作方案》,对全区26个城市绿化项目开展“回头看”,工作专班于9月25日召开巡察再整改问题审查复核会,完成审查复核工作。五是区重点工程处、十里铺乡等项目牵头单位引以为戒,严格执行《大观区建设工程签证及设计变更管理办法》。

9.严格监督管理设计变更金额一是海口镇、锦观公司分别制定理论学习计划,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等重要内容纳入学习。

二是开展招投标专题培训3次。三是对勘察单位安庆地质勘察公司和设计单位北京东方易地景观设计有限公司进行追查问责,扣除相关费用。四是海口镇加强项目全过程监管,在西江缓冲带环保、和美乡村建设、宁港羊肚菌等重点项目谋划实施过程中,紧盯项目勘察设计等重点环节,调度协调30余次。

10.依法依规实施项目。一是区重点工程处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组织学习2次。二是开展招投标专题培训3次。三是加强项目前期系统谋划,在2024年增发国债和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推进过程中加强调度,召开调度会、推进会15次。四是集中学习《大观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变更暂行规定》1次,根据规定要求在2023年老旧小区改造、集贤关独立工矿区建设等项目上规范变更程序。五是出台《区重点工程建设处“项目长”负责制》。六对全区26个城市绿化项目开展“回头看”,各单位已完成自查,工作专班于9月25日召开巡察再整改问题审查复核会,完成审查复核。

11.规范项目管理。一是区市政公司开展工程建设相关领域的集中学习。二是区重点工程处制定合同签订流程表,并督促建设、施工单位按要求严格落实。已按流程表签订合同4份。三是召开党组会议2次,研究调度项目建设。四是市政公司制定《劳务分包管理制度》《专业分包管理制度》等。

12.依法依规开展工程建设。一是区重点工程处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学习。二是制定合同签订流程表。已按流程表签订合同4份。三是召开党组会议4次,研究调度项目建设。四是对全区26个城市绿化项目开展“回头看”,各单位已完成自查,工作专班于9月25日召开巡察再整改问题审查复核会,完成审查复核。五是制定了合同管理流程表,出台了《区重点工程建设处“项目长”负责制》。

13.严格管控工程过程。一是石化卫生防护隔离带石化片区市政改造双修项目—石化卫生防护隔离带项目缺失的27株苗木于2023年8月进行了补栽。2024年5月完成对大观区海绵街区建设PPP项目缺失部分苗木的补栽,共补栽1186棵。二是制定《区重点工程建设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移交办法》,对2022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组织了移交。三是组织开展绿化专项排查行动,发现并整改问题3个。四是由区重点工程处牵头,组织区城市管理局、区住建交通局、区财政局、区环卫处和各街道办事处对2023年PPP项目进行了年度考核,考核结果合格。

14.办理决算审计和管养交接。一是区重点工程处党组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1次。二是组织召开竣工未审计项目推进会2次,明确未完成审计原因,布置审计任务。三是区重点工程处邀请当时项目管理人员、其他参建单位及街道办事处、社居委具体经办人对项目工程量进行现场核实,已完成审计结算。四是制定《区重点工程建设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工作管理办法》并落实,已组织协审单位对安庆市沙漠洲生态环境修复项目进行二次复审。五是制定《大观区园林绿化建设项目移交实施方案》,区重点工程处已将审计结算完成的老旧小区改造等全部绿化项目移交给区城市管理局和所属乡街。六是对全区26个城市绿化项目开展“回头看”,各单位完成自查,工作专班于9月25日召开巡察再整改问题审查复核会,完成审查复核。七是出台了《区重点工程建设处“项目长”负责制》。

15.严格管理工程资料。一是区重点工程处就招投标相关政策和竞争性磋商事宜进行专题培训3次。二是聘请专业公司对9个在建项目资料进行检查,出具检查报告书。三是通过开展廉洁检查、土方外运检查、质量安全大检查等方式,督促各参建单位切实履行岗位责任。

16.严格把控工程工期。一是已完成对地藏庵小区超工期问题的调查。经调查,非施工方原因造成超工期,不予追责。二是开展合同履约情况专项督查,对进度不快的在建项目责令加快推进。三是就招投标相关政策和竞争性磋商事宜进行专题培训3次。四是对全区26个城市绿化项目开展“回头看”,各单位完成自查,工作专班于9月25日召开巡察再整改问题审查复核会,完成审查复核。出台了《区重点工程建设处“项目长”负责制》。

17.履行工程量核查职责。一是针对工程量的问题,已组织建设单位、结算审核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于2023年12月1日对种植土厚度进行取点测量,共计取点25处,核减工程量,核减相关费用。二是针对弃土点的问题,已组织建设单位、结算审核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到弃土点确认。三是针对未办理渣土转运证问题,相应费用已在决算审计报告中予以扣除。四是开展资料大检查,发现存在问题5个并已督促整改完成。五是开展土方外运专项督查,明确对未办理足量渣土转运证的项目扣除相应工程款。六是完善《区重点工程处工程巡查制度》。七是制定出台《区重点工程建设处“项目长”责任制》。

18.规范工程竣工验收流程。一是区重点工程处就招投标相关政策和竞争性磋商事宜进行专题培训3次。二是已督促大观区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工程EPC项目方补齐竣工验收手续资料和竣工图。三是开展合同履约情况大检查,对未竣工的项目按照倒排工期表提出要求,督促按期完工。四是制定《区重点工程处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已对2022年、2023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验收工作进一步规范。

19.规定期限办理竣工价款结算审计。一是区重点工程处组织召开竣工未审计项目推进会2次,对未提交送审资料的施工单位发出催办函。目前,5个项目均已完成审计结算。二是结合区审计局意见制定项目审计管理办法,已完成对安庆市沙漠洲生态修复项目复审结果进行二次复审,并将相关费用予以核减。三是开展审计工作大排查,督促相关项目尽快完成结算审计。目前已无应审未审项目。四是对全区26个城市绿化项目开展“回头看”,各单位完成自查,工作专班于9月25日召开巡察再整改问题审查复核会,完成审查复核。出台了《区重点工程建设处“项目长”负责制》。

20.落实养护工作到位。一是区城管局党组专题学习了城市绿化管养等相关法律法规。二是督促相关公司进场,对死亡苗木进行补植,共计补植1213棵,替换增补420米沟渠盖板。三是制定《大观区园林绿化建设项目移交实施方案》,已完成石化卫生防护带公园、老旧小区改造等项目的移交。四是区城管局已与绿化公司签订石化绿化防护带区域管养合同,落实进场管养。

21.加强对监理、跟踪审计人员的监督管理。一是区重点工程处召开“全面从严治党不停步”交流研讨1次,集中学习新实施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中共安徽省委关于印发〈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若干规定〉的通知》等各项文件精神。二是已完成对相关问题的调查。对大观海绵街区建设PPP项目结算审计报告进行复核,未发现此笔经费纳入工程建设成本或项目公司运营成本。三是开展项目管理人员廉洁排查,并对所有在建项目资金账目是否存在违规宴请等行为进行全面排查。未发现此类情形发生。四是已对所有监理资料进行重新整理,完善监理月报,统一归档。五是开展资料大检查,并对存在问题责令整改。六是已编制建设工程廉洁协议并与所有在建项目施工单位签署完成共14份,编制公正履职协议并与所有监理单位和审计单位签署共21份。

22.杜绝违规开支招待用酒现象。区重点工程处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1次,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讲话精神1次。二是已对大观海绵街区建设PPP项目结算审计报告进行复核,相关费用由中机公司自行承担。三是区重点工程处党组召开党风廉政会议1次,专题研究和防范廉政风险点。四是已编制建设工程廉洁协议并与所有在建项目施工单位签署完成共14份,编制公正履职协议并与所有监理单位和审计单位签署共21份。五是通过职工大会和组织生活会开展廉洁警示教育2次。

23.专项资金专款专用。一是区财政局党组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安庆市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国家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相关规定。二是大观区老旧小区工程项目实物工作量已达竣工验收标准,目前正在开展审计工作。三是区财政局出台区级资金管理办法,保障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规范。

24.规范合同签订流程。一是区重点工程处党组会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1次,开展招投标专题培训3次,就招投标相关政策和竞争性磋商事宜进行专题培训。二是制定合同签订流程表,并按流程表新签订合同4份。三是开展资料大检查,对存在问题责令整改,聘请专业公司对9个在建项目进行检查,出具检查报告书,发现整改5个问题。

(三)城市绿化工程领域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

25.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区重点工程处党组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2次。二是规范“三会一课”,党支部制定2024年机关支部年度工作计划,经党组会专题开会研究通过后予以实施。所有党课材料均在会前报支部书记审阅,切实做到每季度安排上党课至少一次。三是规范做好会议记录,已按要求做好党组、支部等会议记录。

26.加强党员教育管理。一是区重点工程处党组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2次。通过支委会开展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1次。二是经核实,前期均按要求及时收缴党费,对改制到其他单位的4名党员已按程序转出。三是建立党员花名册,对党员的转出转入做到及时管理。四是通过支委会组织支委班子成员进行学习教育3次。

27.规范开展组织生活会一是区重点工程处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2次,《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1次。二是发挥党组书记及领导班子成员党支部联系点制度作用,积极对接驻点石化街道天桥社区,帮助协调解决社区困难。对组织生活会材料进行了预审,区重点工程处11名党员在组织生活会上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三是结合党纪学习教育,组织全体党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5月14日,区重点工程处支部书记参加全区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示范培训班。

28.端正巡察整改态度。一是区重点工程处成立了以党组书记为组长的巡察整改专班,党组书记亲自抓整改和落实。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巡视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2次。二是对上一轮巡察涉及的巡查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汇编进行全面梳理和调整,并督促落实。三是召开绿化专项巡察整改会7次,加快整改进度,明确阶段任务。有力有效推动集贤关独立工矿区工程建设、皇冠路铁路桥石化专线易涝点治理等项目建设。四是重点处党组书记在民主生活会上就巡察整改相关问题作自我检讨。

三、注重标本兼治,推进整改成果常态长效

(一)常抓不懈压实政治责任。坚持不懈地增强和推进党的政治建设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巡视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有力举措,进一步强化问题导向,增强政治意识,以巡察组反馈问题和巡察意见为导向,举一反三,不断深化和巩固整改效果。

(二)一以贯之推进作风建设进一步强化干部作风整顿,切实转变我区干部职工工作作风。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一手抓整改落实,一手抓工作推进。对已完成整改的,进一步剖析检视、深挖根源、举一反三,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需要较长时间推动的整改事项,要常抓不懈、持续用力,做到久久为功、善作善成。

(三)持之以恒推动成果转化。坚持标本兼治、效果导向,将巡察整改融入日常工作,对整改中已完善建立的各项制度,要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应有的作用。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要进一步进行修改完善,防止问题反弹回潮。认真总结专项巡察整改工作中取得的经验教训,深刻反思,认真剖析,及时把巡察整改中形成的有效经验做法上升为制度成果,切实将整改成果转化为促进全区发展的新动能。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56-5502613;邮政地址:安庆市大观区政务中心;电子邮箱:aqdgzf@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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