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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大观区人民政府信访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作者: 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3-08-07   来源: 原创    点击: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2年12月12日至2023年1月10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区政府信访局党组开展了巡察。2023年4月10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向区政府信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组织领导、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在巡察整改工作中,始终坚持问题导向,不遮掩不回避,落实整改责任到人,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效的办法、最果断的措施,不折不扣完成各项整改任务。

(一)提高思想认识,迅速动员部署。

4月10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反馈巡察意见当日,区信访局立即召开全体工作人员会议,专题研究巡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责任和措施,建立问题台账,落实领导责任,明确整改目标要求,逐条提出整改措施、要求和时限,同时规定定期听取各分管负责同志关于整改落实情况的汇报,研究推动下一阶段整改工作,确保巡察反馈意见中的每一项问题都能得到有效整改。

(二)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整改责任。

局党组成立了以党组书记任组长,全体成员共同参与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各具体工作人员负责涉及领域的整改台账,分管领导负责审核把关,专人负责统计汇总,集中攻坚、整体联动。局党组书记负责整改的全面工作,分管党建负责同志牵头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包括组织协调、指导督促等,对调度会议提出的整改落实不符合要求、整改进度落后等情形的,由分管领导牵头进一步落实要求,办公室负责督促、汇总、销账,确保每条问题都能不折不扣落实整改。

(三)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

对反馈问题和意见建议进行认真梳理、深刻剖析,制订了《区信访局党组关于大观区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区信访局党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问题清单和责任清单》,围绕3个方面27项30个问题以及3条巡察意见建议,逐项列出整改问题,共剖析原因67条,制定整改措施67项,修改完善规章制度7条,制定工作计划5个,做到了反馈意见零遗漏、全覆盖。

二、明确目标任务,高质量高标准推进巡察整改

(一)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

1.针对政治理论学习浮在面上问题

一是制定2023年度党组年度学习计划,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论述、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等纳入学习内容;二是自2023年以来,在五次学习中开展了研讨,其中包括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意识形态、保密工作、党风廉政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等。

2.针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

一是召开一次意识形态领域专题会议,组织学习研讨一次;二是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意见,对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和进一步明确;三是在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巡察整改阶段民主生活会中,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每位班子成员述职的重要内容,同时要求在科级年度考核中也将对照开展。

3.针对落实党政领导干部保密工作责任制有差距问题

一是通过党组会议、局机关会议开展保密工作学习,加强工作培训,增强保密意识;二是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参加全区保密工作考试,同时签订保密工作协议;三是组织班子成员、经办人员参加网上保密工作培训、考试(目前正在推进中)。

4.针对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问题

一是2022年全区进京访5批6人次,全部化解,2022年度“四重”积案,交办我区18件(群体2个+省领导接访交办6个+积案10个),上报化解17件,化解率94.44%;二是2023年省交办“四重”积案6件,截至目前全部化解,化解率100%。均位于全市前列。

5.针对信访维稳基础工作不扎实,协调力度不够问题

一是每月参加区委政法委召开的矛盾隐患纠纷排查会议,听取乡街及部门矛盾纠纷排查情况汇报,通报全区信访工作,定期召开“3+x”会议,研究会商重点、疑难事项,推进积案化解;二是每季度通报全区信访工作形势,整理问题、提出下一阶段工作建议;三是在重点时段,由区指挥部牵头开展每日研判、会商、调度、“零报告”等工作。2023年全国两会期间,无人进京赴省走访;四是2022年9月进京访人员,由区委书记领衔包案,现已经全部化解。

6.针对化解信访积案、治理重复信访的工作力度不够问题

一是针对疑难复杂信访事项,明确领导包案,统筹协调,部门联动,形成化解合力,其中区委副书记、区长约访该信访人近30余次,于2022年6月成功化解;二是2022年6月省信联办督查组赴大观检查验收挂牌督办情况,顺利通过验收,已高质量“摘帽”;三是2022年我区进京访降幅达到96%,高于全省、全市平均水平。

7.针对重要信访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次数少问题

一是对照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发文《关于交办信访突出问题的函》(庆信联办函[2021]1号)提出问题,逐一进行整改;二是2023年上半年,班子成员均结合实际工作或深入基层联系点,撰写了信访领域的调研报告。

8.针对引导群众依法信访有欠缺问题

一是2022年已经制定了《信访工作条例》宣传方案,召开会议对全区宣传工作进行布置,参加全市宣传活动,在近圣社区组织了宣传活动、文艺演出等;二是2023年制定了《信访工作条例》颁布一周年宣传活动方案,同时指导石化、集贤、花亭三个街道在各类媒体上进行信访工作宣传;三是开展“法治信访、双向规范”活动,2022年法治教育8人,2023年法治教育6人,同时5名干部因信访工作被问责。

9.针对担当意识不够强问题

一是2022年第一次、第二次省领导接访交办事项已全部报结化解;二是2023年,全区集中开展“大起底、大攻坚、大化解”专项行动,截至目前,国家信访局第三批重复信访治理交办我区4件事项,已全部办结上报,其中2件已通过审核;省信联办交办我区6件历史积案,已全部上报化解,且均无倒流风险;市领导督办的3件信访事项,均已办结,其中2件成功化解,1件正在复核;涉法涉诉领域,43件信访事项已上报化解34件,化解率79.1%。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

10.针对作风建设不实问题

一是重新启动区群众来访接待中心,由区委政法委、区信访局牵头负责日常工作、区信联办相关成员单位参加日常值班登记等工作,对来访登记、转办交办、事项督办等工作进一步明确,扎实做好信访事项“清单+闭环”机制;二是对分管文字材料、档案管理的负责同志和具体经办人员进行提醒谈话,压实主体责任;三是对2020年文件汇编装订情况进行调整完善,并加强后期文件汇编管理,杜绝此类事件。

11.针对党务、政务公开不重视问题。

一是已制定党务、政务公开制度;二是调整局机关党务公开领导小组,调整局机关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三是开设了局机关党务、政务公开栏。

12.针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有反弹回潮的苗头和倾向问题

一是落实整改,对会议记录、派餐单、签到记录缺失的,经过查找已经补齐完善;二是加强餐费报销各个环节管理,与财务公司对接,定期审查已报销台账,对出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形成长效机制;三是组织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有关规定,保证今后此类支出事项规范性;四是对分管领导、出纳、报销具体经办人提醒谈话,提出批评意见,杜绝此类事项。

13.针对执行公务招待制度不严问题

一是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学习报销制度、报账流程,加强日常财务管理;二是对缺失材料如实查找,据实补足,确难以查找的对应做出了情况说明,杜绝弄虚作假;三是对分管领导、出纳、报销具体经办人提醒谈话,提出批评意见,杜绝此类事项。

14.针对支付值班等餐费手续不全问题

一是对部分应当完善的佐证、票价进行补齐;二是加强对指挥部等值班盒饭较多的工作管理,规范日常工作,所有支出必须有经办人、签收人签名;三是对疫情期间值班误餐、用餐进行情况说明,补齐相关佐证。

15.针对执行财务报销制度不规范问题

一是对慰问食品等补齐慰问名单;二是困难群众帮扶救助(非现金支付)事项经查确为对该信访人困难帮扶,用于来访日常接待;三是补齐2020年、2022年印刷品经办签字,完善手续;四是对报销不合规范问题做出情况说明,对经办人员提出批评教育。

16.针对资金超过预算范围问题

一是经查,上述资金均是用于信访事项调处化解和稳定工作;二是该部分经费确未纳入年初预算,但均是事出有因,且当年区内未设定信访事项救助专项资金池,下一步我局将加强预算编制和项目支出管理工作,确保资金使用规范;三是我局正在对接区财政局,尽快将该信访救助专项资金放到区财政进行统一管理。

17.针对购买服务未附合同问题

一是已将2020年电子屏维修、2022年绿植租赁合同补齐并附;二是加强报销人员财务知识、报销流程培训,规范今后财务报销流程;三是对分管财务领导、报账员进行提醒谈话,加强日常管理,杜绝此类事项。

18.针对公务用车不规范,租车未按规定租用定点公司车辆问题

一是经查2021年租赁活动用车,确为党建活动需要,但未按照相关规定执行,我局已经对分管领导、具体经办人员提出批评教育,杜绝此类事项;二是加强局机关全体人员对公务用车、公务用车租赁等流程、规范的培训、学习,加强日常管理。

19.针对差旅审批手续不规范问题

一是对局主要负责人出差流程进行提醒;二是对分管财务领导、报账员进行提醒谈话,加强日常管理,杜绝此类事项。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

20.针对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

一是已制定局党组党建工作计划;二是2023年上半年已召开局党组召开会议8次,开展学习研讨4次,进一步规范党组议事规则,杜绝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混乱的现象。

21.针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力度不强问题

一是制定局党组党风廉政工作计划,分季度召开党组会议,听取、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学习1次、教育1次等,开展班子成员研讨交流;二是落实局党组书记对班子提醒,在重大节假日期间开展谈话提醒和督促,严防“四风”问题反弹;三是局党组书记对分管领导或工作开展谈心谈话,对党建、财务等工作落实不到位的情形进行提醒。

22.针对执行党组议事规则不规范问题

一是规范党组议事规则,对重大问题、资金支出等严格要求、充分讨论、民主集中,规范流程,2023年信访救助资金支出已经规范;二是严格执行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度,并在季度评议、年度考核中强调该制度,班子成员均表态,截至目前我局在省、市、区各类评比、考核中未出现末位等次。

23.针对执行“三重一大”议事制度不严格问题

一是经查,2021年下放回城户、2022年6月胡某某救助资金,均为实际需要,因时间因素确未上党组会议研究,局党组现已明确规定,凡此类救助资金支出均经过会议充分讨论、民主集中;二是明确规定乡镇(街道)年度信访工作考核和局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等重要事项在党组会议上研究讨论,2022年度局机关劳务派遣人员年度考核已按此规定落实,其他人员与区司法局一同考核。

24.针对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问题

一是区信访局前期报销中总是以文件依据作为差旅报销凭证,而在内控报告中确实在此项中有所忽视,目前已经修改完善内控报告,对以区为主体的信访稳定工作保障纳入报销范围,规范支出该项目资金;二是修订完善财务管理办法,明确规定“费用在5000元以下的由经办人在报销凭证签字,分管财务的局领导审批,局主要领导复核”;三是加强内部管理、财务管理,定期对报销凭证开展自查,补缺补差完成程序。

25.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谨问题

一是目前我局党组已经成立党支部,王洁同志任支部书记,负责局机关党建工作,制定了2023年党组学习计划,截至目前,召开党组会议8次,学习6次,其中4次开展了研讨;二是赴近圣社区开展班子成员上党课、主题党日、慰问困难党员、重温誓词等活动,班子成员间开展交心谈心;三是2023年开展民主生活会2次,均按照程序发放会前征求意见表、开展谈心谈话、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确保程序规范、环节完备。

26.针对发展党员重视不够问题

一是党组会议研究党员发展计划,将其纳入党建计划范畴;二是动员局机关非党员工作人员积极向党组靠拢,其中1名工作人员撰写入党申请书。

27.针对落实上轮巡察和审计整改情况问题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端正思想态度。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和问题整改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整改问题逐项“销号”狠抓落实,对落实整改不到位的,按照整改问题和责任清单,严肃追责问责。

三、坚持问题导向,全力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针对区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区政府信访局党组巡察整改工作已基本整改到位,下一步,我们将从严从实、坚持不懈,持续抓好各项整改措施,确保改彻底、改到位,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信访工作等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持续强化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持之以恒抓好整改落实。

二是突出问题导向。深化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对巡察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甄别、加强研判,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确保问题剖析深刻、有效整改。进一步强化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把解决共性问题与完善制度、深化改革结合起来,着力补短板、堵漏洞、建机制,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高质量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三是健全长效机制。在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的同时,注重制度建设,坚持把“当下改”和“长久立”有机结合,建立健全、修改完善各项长效机制,进一步细化工作责任和整改措施,进一步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确保整改到位。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556-5502512;邮寄地址:安庆市大观区人民政府信访局3106办公室;电子邮箱:dgqxfjrtx@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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