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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给予黄华生开除党籍处分的决定

作者: 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0-01-24   来源: 原创    点击:

黄华生,男,汉族,1973年7月出生,安徽安庆人,初中文化程度,1990年10月参加工作,1994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经审查,黄华生作为时任十里铺乡五里村党委委员、村委会副主任,具体负责2017年腈北路周边五里村辖区内棚户区改造项目安置人口认证资料收集上报并代表村委会出具相关证明材料过程中,纪律意识淡薄,未经认真核实宋双安申报的安置人口实际情况,便代表五里村委会出具江照青在五里村的常住生活证明材料,致使已于该棚户区改造项目安置人口认证基准日前死亡的江照青仍被认证为安置人口并享受安置补偿,造成国家经济损失210120元。经中共安庆市大观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黄华生开除党籍处分。

本处分决定自2020年1月20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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