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莱阳:开展精品案件评选活动
作者: 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4-04-08 来源: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点击:
“村主任利用职务便利,将村集体土地私自占有,从未给村集体缴纳租金,那么土地使用权产生的财产性权益是否可以作为职务侵占的客体?”在山东省莱阳市纪委监委组织的精品案件评选活动现场,案件承办人汇报结束后,评委们逐一对参评案件进行提问。
通过评选精品案件树立样板、形成示范,是莱阳市纪委监委全面提升案件查办质效的重要举措。评选分为书面评阅和现场评审两个环节。通过自荐,各纪检监察室、镇街筛选出参评案件,由案件监督管理室和案件审理室进行书面评阅。在现场评审环节,案件承办人复盘参评案件,讲述线索研判、突破口选择、谈话技巧、证据固定等办案实用技巧,接受评委现场提问。最后此次参赛案件根据“评”“述”“问”三轮成绩相加,确定2个精品案件和2个优质案件。
新进入纪检监察系统的年轻干部周玉珍说,查找核心证据、破解外围取证难题、耐心细致做工作消除抵触情绪等一些可借鉴、可操作的办案经验做法,令人收获颇丰。
针对案件笔录四要素不齐全、逻辑性不强、谈话不到位、表述不精准等问题,案件监督管理室和案件审理室干部采取现场点评讲解的方式,围绕措施使用规范和办案安全以及笔录制作精准性、证据链条完整性和检讨忏悔材料深刻性等方面,进行全面细致讲解。
该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还全面梳理近年来立案案件在事实证据、定性处置、程序手续、管理规范等环节易出错、常出错的问题,编发《常见案件质量问题对照检查手册》,为纪检监察干部提供“一本通”式业务指导。(山东省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周振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