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安庆市大观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安庆市大观区监察委员会 主办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10月28日至11月20日,市委第十四巡察组对中共大观区人民检察院党组进行了巡察。2025年2月27日,市委第十四巡察组向中共安庆市大观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
(一)深化思想认识,凝聚整改共识。院党组始终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高度重视、深入查摆、扎实推进,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巡察工作要求上来,以刀刃向内的勇气和决心,主动认领问题、坚决整改落实,凝聚起全员参与、齐抓共管的整改工作共识。
(二)强化组织领导,压实主体责任。党组主要负责人坚决扛起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牵头组织召开巡察整改工作部署专题党组会和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专题研究部署、研判推进整改工作。成立由党组书记、检察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整改各项工作。
(三)细化整改举措,推动落地落细。结合检察工作实际,深入剖析巡察反馈问题根源,对整改工作进行全面责任分解,发出7份巡察工作提示函,督促各责任部门履职尽责。对照巡察反馈问题逐项梳理、逐条认领,逐项制定具体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实行挂图作战、销号管理,确保所有问题改彻底、改到位。
二、坚持问题导向,扎实推动巡察整改落地见效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及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
1.深化政治理论学习
(1)持续强化政法系统基本法规学习
一是对《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三个规定”等政法系统基本法规开展专题学习;二是多次会议强调学风问题,明确学习研讨要求;三是紧密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制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按计划开展集中学习16次,开展全国、全省、全市检察长会议精神专题学习并进行专项工作部署。
2.牢固树立执法为民意识
(2)落实检察长接待日制度,推动解决群众诉求
一是制定《检察长接待日安排表》,严格执行入额院领导轮流接待来访群众制度;二是接访后及时填写《检察长接待日记录表》《检察长接访笔录》,并根据院领导批示及时办理或移送案件线索,发布企业家约见检察长服务指南,落实企业家约见检察长制度;三是针对慈某某请求对邱某某合同诈骗案进行侦查监督情况,调取笔录并进行全面调查复查,确保撤案合法,同时做好释法说理工作。
3.持续加强法律监督力度
(3)强化刑事立案监督
一是明确全年监督工作任务,分解到月,确保监督工作目标明确,有序推进;二是组织干警学习刑事立案监督相关法律规定,强调办案要求;三是推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实质化运行,对疑难复杂案件提前介入,2025年以来提前介入6件;四是2025年监督立案4件,监督撤案22件;五是开展刑事检察职能宣传2次;六是2025年度当事人申请侦查活动监督案件6件,较上年度大幅上升。
(4)充分发挥审判监督作用
一是组织干警学习刑事诉讼监督相关法律法规、典型案例;二是落实案件评查“三书对照”审查机制,及时发现抗诉线索;三是2024年底抗诉1件,2025年抗诉1件,法院均改判,取得良好效果。2025年制发审判活动违法通知书3份,法院已采纳监督意见并回复。
(5)持续强化刑事执行监督闭环管理
一是加大监督力度,督促法院对相关人员财产情况进行查询,制定还款方案确保按计划执行;二是督促法院下发执行裁定,冻结、划拨相关人员名下存款或者查封、扣押等值房产、车辆及其他财产;三是建立2025年以来的涉财产刑台账,及时掌握财产刑执行动态,强化财产刑执行监督。
(6)进一步落实人民监督员制度
一是组织干警学习最高检《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二是2025年以来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听庭评议、检察听证、案件评查等检察工作,丰富人民监督员参与检察工作形式;三是梳理人民监督员工作台账,并在全院范围内定期通报。
4.畅通行刑衔接工作机制
(7)进一步落实行刑衔接机制
一是加强行刑衔接工作规范学习;二是对移送审查的不起诉案件,符合行政处罚条件的依法全部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意见,2025年共制发行刑反向衔接检察意见书37份;三是对杨某某等案进行跟踪复查,经核实,职能部门对该三人均已作出行政处罚;四是与3个行政机关建立行刑反向衔接协作机制。
5.扎实开展检察建议工作
(8)提升检察建议质效
一是围绕树立正确政绩观、一体抓实“三个管理”召开“红讲堂”主题党日展开党课竞讲,全面贯彻最高检关于“一取消三不再”的要求,推动检察工作回归到高质效办案本职本源;二是落实分管院领导、部门负责人对法律文书的审核把关责任,规范办案流程,精准监督,对巡察指出的案件进行复查,经排查相关条线未再出现类案多发问题;三是开展案件质效“月讲评”活动,确保案件质量。
(9)加大监督问效工作力度
一是凝聚共治合力,推动相关行政机关开展“飞线充电”专项整治工作,同时联合各街道、社区、相关行政部门深入各小区,开展劝导宣传活动,对“飞线充电”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二是落实“河长+检察长”工作机制,针对巡察指出的辖区两处水域水体污染反复问题制发检察建议,现已整改完成;三是开展“回头看”现场查看整改效果,并与属地政府召开农村水体污染治理长效常治问题座谈会,推动制定长效管护方案;四是召开联席会议,督促司法行政机关加强对辖区司法所管理,加强对检察建议的重视程度,2025年度刑执条线制发检察建议8件,已回复并整改完成8件,未出现回复“模板化”问题。
6.延伸公益诉讼检察职能
(10)充分发挥生态修复补偿金效益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组织干警学习《安庆市公益诉讼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并遵照执行;二是加强协作,会同职能部门就使用公益诉讼赔偿金进行沟通磋商,开展2025年度大观区增殖放流活动;三是联合职能部门使用生态损害赔偿金14.9万元开展补植复绿造林活动,补植复绿40余亩。
7.提升案件质量
(11)树立案件实体与程序并重理念
一是组织干警深入学习程序性规范和文书制作规范,进一步明确公开听证程序性规定和法律文书制作规范;二是建立检察长授权部门负责人审核法律文书机制;三是2025年度共对52件案件邀请听证员参加检察听证,均严格落实三日前告知听证会参加人员事由、时间、地点。
(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问题整改情况
8.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12)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
一是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干部队伍建设重要论述,对相关内容开展党组会学习11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6次,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二是落实《大观区人民检察院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每半年召开一次全面从严治党专题党组会,并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领导分工;三是加强与综合派驻纪检组的协作配合,及时报送党风廉政相关报告,提拔任用、等级晋升时均征询综合派驻纪检组或纪委监委意见;四是定期开展谈心谈话,日常谈话、考察谈话、退休谈话等64人次,推深做实思想政治工作。
9.规范物业采购程序
(13)加强关键环节监管
一是组织经办人员开展政府采购法规专题培训;二是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相关制度文件,委托第三方公司按规定程序对物业公司进行招标采购。
10.强化履约意识
(14)规范质保金退还流程
一是立行立改,与合同相对方对接,督促相关公司将未到期质保金转入安庆市财政局特设专户,待质保期满再退还;二是开展未退还履约保证金专项排查;三是修订院物资采购办法和财务报销规范指引。
11.严格执行财经制度
(15)规范报销手续
一是加强财务制度文件执行力度,严格审核报销材料,规范报销手续流程;二是组织办公室开展财务报销专题学习。在全院干警大会上对财务报销规范指引进行专题解读;三是引导全院干警认真学习财务报销规范指引,整改以来,未再出现报销手续不规范情形。
12.严格机关食堂日常管理
(16)加强食堂成本控制
一是修订完善《大观区人民检察院考勤制度》《大观区人民检察院食堂管理办法》,明确干警因出差、请假或工作外出须及时报备;二是严格制度执行,办公室提前统计用餐情况并通知食堂,杜绝浪费现象;三是2025年以来,每月食堂成本核算均未超过规定标准。
13.加强项目建设管控
(17)严格项目建设过程管理
一是对未安装的办公橱柜立即安装完毕;二是举一反三,严格执行市、区相关规定,确保工程质量;并制定《大观区人民检察院采购管理办法》;三是对耗材、电子产品严格相关采购程序,在徽采云采购平台采购。
(三)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整改情况
14.加强司法保障力量
(18)加强法警力量
一是研究通过《安庆市大观区人民检察院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关于调整大观区人民检察院应急警务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及应急法警队的通知》;二是优化检务工作区管理,及时配备警力,全程录音录像;三是自2025年起实行财务外包,法警专司本职,聘请专业安保力量值守检务工作区,升级安检门,保障司法秩序;四是提请主管部门,报送法警增员需求。
15.严格执行党内组织生活制度
(19)系统谋划支部工作
一是研究制定《党建工作要点》《支部年度工作及学习计划》,按计划推进;二是组织支委和两个党小组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三是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规定,预备党员不参加评议。
16.规范发展党员工作
(20)完善发展党员流程
一是完成支部大会决议、入党材料及审批程序的补充完善,确保发展党员档案完整合规;二是组织支委及其他党务工作者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三是全面梳理近三年发展党员档案,发现并整改材料缺失、签字遗漏等问题,建立动态核查机制;四是规范转正程序。严格按流程完成预备党员转正材料审核并上报审批,杜绝逾期未报问题。
(四)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
17. 持续深化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
(21)规范涉案财物处理
一是组织学习《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规定》;二是梳理已结案款,在2024年12月31日前全部上缴国库;三是对2025年已判决案件涉案财物出库情况进行核定,统计未按时出库的案件清单提醒案件承办人及时上缴国库;四是制定《大观区人民检察院涉案财物内部管理办法》,严格落实每季度多部门核对案件款出入库情况,着力解决涉案款物处理工作中的突出问题,确保今后结案款及时上缴国库。
三、持续巩固提升,健全巡察整改长效机制
(一)筑牢政治忠诚,强化理论武装。持续深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以检察履职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二)聚焦主责主业,提升检察效能。紧扣大观区发展大局,全面做优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切实把整改成效转化为维护公平正义、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检察实践。
(三)从严管党治检,涵养优良生态。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持续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完善内部监督管理机制,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56-5542022;邮政地址:安庆市大观区集贤南路50号大观区人民检察院;电子邮箱:273547768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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