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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安庆市大观区司法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作者: 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3-02-28   来源: 原创    点击: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1年12月4日至12月28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区司法局党组开展了巡察。2022年2月18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向区司法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深入贯彻巡察反馈会上具体要求,切实增强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压紧压实责任。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建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巡察整改日常工作。对照区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建议,研究制定了问题清单,细化分解了24项具体整改任务,逐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确保任务到人、责任到岗、要求到位。

二是突出领导带头,坚持以上率下。区司法局领导班子带头整改,会议研究、组织调度、推进落实,切实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党组书记、局长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以身作则、以上率下,直接抓、抓具体、抓到底,严格认真按照区委第二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坚持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自己摆进去,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真认账、真反思、真整改、真负责。

三是建立长效机制,确保巡察效果。区司法局党组及时总结整改工作经验,把立规矩、定制度作为抓整改落实的重要措施。结合工作实际,严格对照现行规定,重新进行了梳理、检查,新制定制度6项。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巩固巡察整改工作成效,做到以制度管人、管事,使整改落实的过程成为密切干群关系、转变工作作风的过程,成为加强党性教育、营造良好氛围的过程,以巡察整改的实际成效推动新时代司法行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切实强化管党治党政治担当,高标准高质量推动巡察整改工作

(一)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

1.针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的问题

一是制定了年度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做到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按计划领导班子领学领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开展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习近平法治思想。二是召开党组中心组学习会、机关学习会时改进学习方式,结合工作实际谈体会、交流心得。班子成员以身作则,做到领学领讲,提高发言质量。三是召开局机关业务知识培训会,提高工作人员的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四是党组中心组会议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并开展了研讨。

2.落实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力度不够

(1)针对区司法局党组在抓法律民生工程方面力度不够问题

一是区司法局通过制定《大观区各乡镇(街道)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绩效评价指标》,要求各司法所每月积极上报一条法援信息。二是各司法所围绕农民工、妇女儿童、残疾人、乡村振兴等法援惠民生开展宣传活动,积极上报优秀案例。

(2)针对法援民生工程第三方评估存在群众知晓率低及案卷不完善等问题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召开法律援助业务培训会议,系统学习了《安徽省法律援助条例》等相关文件,做到了一年至少开展两次业务培训会。二是制定了《大观区法律援助经费管理办法补充规定》,将办案补贴与办案质量挂钩,组织律师、法律工作者学习《安庆市刑事、民事、行政法律援助质量评估标准》,倒逼律师提高思想认识。三是拓宽宣传渠道,加强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宣传力度,将法律援助相关知识编制成简单易懂的宣传画册,广泛利用送法下乡活动、乡村大广播等渠道扩大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的覆盖面。

(3)针对日常工作中存在法援中心与公检法之间衔接未能做到常态化,工作开展情况互相通报较少问题

一是法律援助中心持续加大与公检法单位之间的交流,增强工作主动性,召开刑事法律援助联席会议,确保刑事审判阶段法律援助全覆盖。二是积极做好检察院、法院律师值班工作,联合检察院做好认罪认罚工作,2021年办理刑事案件124件,见证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工作80余次。

(4)针对法律援助品牌建设有待加强,如:“法宝”品牌建设持续推广不够有力问题

一是坚持做好法宣月计划,下发每月重要时间节点普法工作通知,并将开展的普法活动信息及时报送各普法媒体后台,积极做好统筹协调工作,构建全区法宣“大合唱”格局。二是坚持每季度“法宝”内容上报工作,按时按点实现普法全覆盖。

3.针对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有弱项问题

一是坚持每月召开矫情分析会,分析研判重点人员管控及全区安全稳定形势,强化责任意识、担当意识、规范意识和风险意识。二是启动为期7个月的大观区社区矫正“抓管理 防风险保安全护航党的二十大”专项活动。三是组织开展为期3个月的社区矫正岗位技能大比武活动,已召开专题业务培训会2次,业务测试1场次,专项清查活动1场次,案卷评查1场次。四是联合区检察院开展执法督查2场次,仅给皖河农场下发纠正违法通知书,其它司法所社区矫正执法工作均较规范。五是1月份与区检察院联合开展执法督查2场次,4月份与区检察院召开联席会议1次、社区矫正对象执行地变更检察听证1场次,5月份与区检察院联合开展业务培训1场次。8月份与区检察院联合开展信息化核查1次,9月份与区检察院联合开展执法督查1场次。六是畅通与区法院的衔接报到机制,无1人超期报到,无脱管、漏管发生。七是强化与公安机关的报备协查机制,区司法局每月月底定期报备。

4.指导帮教安置工作不到位

(1)针对区司法局在指导基层所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教育内容比较单一。未对矫正对象制定针对性的教育计划,学习教育的系统性和有效性有待提高问题

一是线上微信群和线下课堂相结合,集中教育和个别学习相结合。二是开展集中入矫教育2场次,开展团体心理辅导18场次,开展个案心理辅导63人次,开展重要节点警示教育7场次,开展反诈宣传9场次,开展防疫知识宣传2场次。

(2)针对部分安置帮教对象无联系方式,甚至一直联系不上或找不到安置帮教对象;安置帮教对象失联,安置帮教日常跟踪管理及个人档案有待进一步规范问题

一是强化通报协查联动机制,区司法局第一时间将失联人员名单通报至乡镇街道及当地公安机关、区委政法委、区公安分局及安庆市司法局,通过村居联系其亲属、公安机关技术研判,已找到3名失联人员,目前仅剩1名失联人员,该失联人员经多方查找、并经公安机关技术手段侦查,均未查找到任何踪迹。二是强化建章立制。下发大观区《关于加强安置帮教对象管理的实施意见(2022)》,成立大观区刑释解矫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安置帮教工作组织领导,凝聚工作合力,确保安帮工作规范有序。三是强化专项活动成效。3月开展安置帮教自查自纠专项活动;4月区司法局成立专班开展安置帮教专项督查活动,并及时召开督查整改反馈暨业务培训会,下发8份整改通知单;5月份各所对照问题清单限期整改,提交整改报告,9-10月份,区局适时开展了回头看活动,确保安置帮教日常跟踪服务及档案管理提质增效。

5.针对群众对司法满意度有待提高问题

针对群众司法满意度不高问题。一是完善入户走访制度,结合“政法干警进网格”工作,2022年以来,共走访居民人数939人,解决反映问题16件。法律援助中心扩充援助律师力量,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紧紧围绕群众法律需求,把受援对象中的残疾人、老年人、妇女儿童、下岗职工、农民工及经济困难等群体作为法律援助工作的重点,开通“绿色通道”,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免予经济状况审查,做到应援尽援、优先援助,为行动不便的残疾人、老年人提供上门法律服务。继续加强与农民工维权中心、妇联、残联等单位的沟通协作,为特殊人群申请法律援助提供便利。2022年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260件,提供法律咨询610人次,办结案件233件,挽回经济损失或既得利益390万余元,共收获群众赠送锦旗15面。二是结合监管打造高质量法律服务。通过制定大观区法律援助案件回访暨满意度评价机制,建立案件补贴动态调整机制,对每件办结的案件均认真检查案卷材料,符合条件的才予以收卷并发放案件补贴,定期开展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查,案件旁听庭审等,激励督促援助律师规范援助行为。同时每季度组织司法所人员对受援人进行回访,询问其申请法律援助是否方便、承办律师有无向其收取费用,并对承办律师的工作进行满意度评价。三是结合宣传营造氛围。结合春节农民工返乡、3.8妇女节、全国助残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积极开展“法援惠民生•助力农民工”“法援惠民生•关爱妇女儿童”“法援惠民生•关爱残疾人”等各类宣传活动,组织法援中心工作人员、司法助理员、律师、法援志愿者向群众宣传法律援助工作,对群众提出的法律咨询进行解答,引导有需要、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申请法律援助,扩大法律援助的知晓率。2022年以来开展各类法律援助宣传活动60余场,发放各类宣传资料两万余份。

6.针对推进依法治区工作不够有力问题

一是印发《关于区司法局机关业务分工的通知》,明确各工作人员职责,确保各司其职。调整依法治区办公室秘书室工作人员,增加新招录人员潘某某,保障依法治区、依法行政工作有序推进。二是撰写年度法治政府工作报告并向区委、区政府汇报,落实法治建设责任。制定《2022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完善制度体系,加强各单位执法能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三是全面推行行政处罚案件群众公议,完善群众公议流程,制定并推行标准化群众公议审议规则,实现有申请必公议。及时更新群众公议员人员库,提高群众参与度。

7.针对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工作有待加强问题

一是印发《大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报审程序的通知》,提高合法性审查工作效率,切实把合法性审查作为重大事项决策的必经程序和重要环节。二是联合区政府办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核梳理工作,结合政务公开工作,根据情况变化,对需要修改、宣布失效或者废止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及时清理、定期清理。开展2000年至2021年现行全部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共清理规范性文件及政策性文件400余件,废止规范性文件20件,重新公布规范性文件130件。坚持专项清理,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要求和省、市工作部署,2022年对全区涉及长江流域规范性文件、民法典内容的规范性文件开展两次专项清理,共清理政府有效规范性文件2件,部门有效规范性文件1件。三是严格审查程序,从起草、评估、审查、审签、印发五道关口入手,对未经过五道关口的规范性文件,一律不予制发。明确文件制发的范围、职责、标准,对违反三个明确的文件,一律不予制发。对各方面存在较大意见分歧、未取得编号或未经统一公布、未在规定期限内向市政府和区人大报备的规范性文件,一律不予制发。四是加强备案审查。把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作为监督行政行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确保规范性文件的实施落到实处。与起草部门协调有序,针对每件规范性文件草案,起草部门都必须向区司法局提交起草说明和制定依据。在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中注意与人大法制委员会及起草部门的沟通交流,特别是将理解、支持政府工作寓于审查之中,力争把问题解决在前期的沟通协商中。对经审查发现存在问题的规范性文件,与起草部门就规范性文件相关内容的合法性、适当性进行沟通协商,充分听取其他有关单位的意见,促使起草部门及时纠正规范性文件存在的问题。

8.针对推进普法工作有弱项问题

一是区委、区政府将普法工作列入年度绩效目标考核,各乡镇、区直各单位认真落实法治建设职责,组建了覆盖全区的“七五”普法讲师团和普法志愿者队伍,形成了全区上下齐抓共管、统筹推进的普法工作格局。二是成立区委依法治区委员会,建立了相关配套工作规则。实现了机关、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维护了社会稳定。三是通过深入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各项法律法规,公民对宪法的重要地位、基本作用、基本内容、基本精神有了更加系统的把握,全社会学习宪法、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氛围更加浓厚,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更加深入人心,广大公民“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的自觉性进一步增强。四是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广泛参与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和工作格局进一步形成。

9.针对履行行业指导监督有弱项问题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律所管理,开展律师专项治理活动。二是保障律师质量,彻底解决安徽恒物律师事务所所内矛盾,对该所现有律师定期进行年度考核,了解掌握全体律师及律师事务所整体情况,确保每位律师专业能力。三是加强对台账的管理,建立大观区案件投诉登记本,受理群众对律师、法律工作者的投诉。四是2022年收到两个群众投诉案件,均已登记并且当场答复解决。

10.指导、监督司法系统队伍建设有待加强

(1)针对区司法局在指导基层司法系统队伍建设方面有短板,部分司法所长以不是组织任命的司法所长为由,不参加司法工作会议,拒绝在社区矫正评估意见书上签署意见问题

一是通过党组中心组、党支部、机关例会、省市业务培训会等多形式全面提升司法行政工作人员的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去年以来,局党组中心组学习19次,专题研讨2次;支部学习16次,局领导讲党课3次;组织和参加业务学习9次。二是以创建省级示范所工作为契机,通过政府购买岗位等方式充实基层司法所人员力量。开展“老带新”等活动,借助各业务科室培训会为平台,交流探讨业务经验。三是通过积极开展人民调解业务培训,提高了调解员业务水平,促进调解员专业化、职业化发展。四是通过协调沟通,除已配备专职副科级所长的海口司法所、十里司法所、菱湖司法所,目前各司法所业务均由各街道政法委员直接分管,负责参加司法相关会议、签署相关文书意见等,同时积极向区委、区政府争取并经区委常委会批准,接下来拟分批次配备专职副科级司法所长,着力加大人员配备力度。

(2)针对司法所人员流动大,人少事多问题突出,导致司法业务质量不高问题

一是以创建省级示范所为工作契机,通过政府购买岗位等方式补充基层司法所人员力量。二是开展“老带新”等活动,借助各业务科室培训会为平台,交流探讨业务经验。三是充分保障司法所资金来源。

(3)针对人民调解员多为兼职,仅有2名专职,缺少系统的法律法规知识,专业素养和业务水平参差不齐,影响人民调解作用的发挥问题

一是通过积极开展人民调解业务培训,提高了调解员业务水平,促进调解员专业化、职业化发展。二是向区委、区政府及市司法局反馈问题所在,积极争取人员配备、资金支持。

11.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不够到位

(1)针对2019、2020年司法局党组在分工中未明确意识形态工作分管领导问题

一是召开局党组中心组会议学习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等,加强意识形态工作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区委有关信息报道、重点人员管控、信息公开、保密等工作要求。二是在局领导分工中明确由区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鲁凡瑶分管意识形态工作。

(2)针对2018年12月5日局党组会讨论意识形态工作,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不及时问题

一是提高了对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组织开展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新思想、新理念、新要求,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二是加强意识形态领域宣传思想队伍建设,采取交流学习、走出去等多种方式解决问题。三是深入开展学习研讨,领导班子成员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四是加强对律师的管理,出台《安庆市大观区律师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学习教育阶段实施方案》,局分管领导2次到我区恒物律师事务所实地检查督查,强化对律师业务管理,加强律师队伍意识形态领域责任意识。律师办理涉黑涉恶案件,均按照要求及时上报主管司法局。

12.保密工作有待加强

(1)针对区司法局党组在抓保密工作中不够有力,2020年—2021年,日常保密工作存在涉密人员管理不严格,部分涉密人员未签订保密承诺书、未填写涉密人员保密审查表问题

一是全体涉密人员签订保密承诺书、填写涉密人员保密审查表并及时归档。二是完善制度约束,制定《大观区司法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严格按照部门制度细化落实保密工作责任。分管保密工作领导经常听取保密工作汇报,对保密工作各项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落实各项制度提出明确要求,支持保密机构人员开展工作。每年开展一次自查自评工作,安排相关同志严格对照保密自查标准,对每一项工作逐条对照检查,将保密自查工作作为一项常态化工作予以落实,防止保密工作出现纰漏。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保密工作相关文件精神,加强对国家保密法及上级保密法规文件的学习,做到内化于心、外践于行。教育引导干部职工特别是新入职公务员充分认识做好保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堵塞泄密隐患,坚决维护党和国家的利益,彻底杜绝泄密事件的发生。

(2)针对涉密文件管理不规范,涉密文件纸质登记时密级未登记,2台非涉密计算机中存在涉密文件问题

一是规范涉密文件的管理,在进行涉密文件纸质登记时,每项文件都登记密级。二是将2台非涉密计算机的涉密文件当场予以删除,要求相关人员说明情况,并将整改情况汇报区委保密办。

(3)针对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不严谨问题

一是从2021年8月开始,除省厅统一测评项目外,其他采购项目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和市财政局有关规定进行实施。二是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并举一反三,完善流程,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情况

1.针对专项资金使用不及时问题

一是2021年大观区司法局、大观区财政局印发了关于《大观区法律援助经费管理办法补充规定》的通知后,2021年法律援助经费全部使用。二是根据财务规定提供“扫黑除恶专项经费”使用佐证。

2.财务审批不严谨问题

一是对由于人事调整造成2020年凭单没有审批人签字的、审批不完整的,已全部补齐手续,对相关工作人员予以批评教育。二是组织财务人员学习经费管理知识,熟知经费审批管理的相关要求和程序。三是对相关工作人员开展批评教育,要求严格按照复核、审核手续执行,杜绝不规范现象发生。

3.公务结算不规范

(1)针对部分支出直接转账给个人问题

一是补齐相关说明材料。二是组织财务人员学习经费管理知识,熟知经费审批管理的相关要求和程序。三是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修订《大观区司法局财务管理办法》,规范原始凭证的收集和整理工作。

(2)针对2020年7月购买防暑降温用品1477.8元,由个人垫付,未使用公务卡或直接转账支付问题

一是补齐相关说明材料。二是对相关工作人员开展批评教育,要求严格按照复核、审核手续执行,杜绝不规范现象发生。三是加强财务管理制度学习,提高财务人员的重视度与了解度,为完善财务管理工作严谨性奠定基础。

4.针对物资采购不规范问题

一是补充佐证资料。二是2020年、2021年印刷大批量宣传资料,均已规范完善招标、询价及党组会议讨论流程。三是修订《大观区司法局财务管理办法》,明确购买宣传品的相关流程。

5.针对工会管理有待加强问题

一是组织学习新出台的《安徽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机关工会严格实行工会签收清单制度。二是已补齐发放清单及生病会员的相关材料,认真落实发放工会慰问品会员签收清单制度。三是对相关人员开展批评教育。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

1.针对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

一是落实每半年召开全面从严治党的专题研究会议,领导班子带头讨论,交流心得体会。二是2021年区管所安徽恒物律师事务所,龙山、十里、德宽、菱湖四家法律服务所在市司法局年检中均合格。2021年安徽恒物律师事务所9名,4家法律服务所23名法律工作者在市司法局年检中均称职,无矛盾纠纷产生。三是将党风廉政建设等内容充分与司法行政工作相融合,以党风领政风,用党纪抓政纪。

2.针对集体决策不严肃问题

一是出台了观司党组发〔2021〕13号文件,明确一名班子成员分管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律师管理,处理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投诉事项。二是建立投诉登记台账,完善投诉处理流程,自巡察以来未出现此类情况。三是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坚持“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坚持集体决策和分工负责相结合,着力打造团结合作、勤政高效、廉洁自律的班子。

3.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

(1)针对支部换届不规范2019年支部换届选举大会上未根据选举办法要求向支部大会报告计票结果问题

一是将2019年换届选举计票结果在今年的支部大会上作说明,并以此为鉴,进一步规范具体工作流程。二是出台文件观司党组发〔2022〕2号文件《关于调整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的通知》,明确鲁凡瑶分管党建工作,及时检查工作台账。

(2)针对支部会议记录有待加强。支部会议记录过于简单问题

要明确专人做好党组(中心组)、党支部、例会等会议记录,做到及时、如实、规范记录和妥善保管。加强会议记录人员的业务能力,保障会议记录真实有效完备。

4、制度建设有待加强

(1)针对区司法局在预算管理、资产管理、区政府重要规范性文件草案审查、区政府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等工作事项,未制定专门内部控制和管理制度问题

一是制定更新《大观区司法局财务管理办法》《大观区司法局“三重一大”议事制度》《大观区司法局关于规范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报审程序的管理办法》《大观区司法局关于规范性文件草案审查流程的通知》,将大额资金数额更改为2万元,完善制度建设。二是组织学习更新的文件制度,要求按照规章制度办事。

(2)针对财务制度规定更新不及时问题

一是制定更新《大观区司法局财务管理办法》《大观区司法局“三重一大”议事制度》《大观区司法局关于规范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报审程序的管理办法》《大观区司法局关于规范性文件草案审查流程的通知》,完善制度建设。二是严格按照“三个不直接分管”规定执行。

(四)关于上轮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方面问题

1.财务报销不规范仍然存在

(1)针对2021年1月购买2021年法宝有奖问答礼品宣传毛巾2816元,未见活动通知、活动详情等记录问题

一是补齐活动相关通知材料及发放凭证。二是对相关工作人员开展批评教育,要求严格按照复核、审核手续执行,杜绝不规范现象发生。

(2)针对2019年8月购买活动奖品特百惠杯子(12个)1260元,未见发放人员名单和签字表。2019年6月支付服装款24526.1元,无个人领用表及明细问题

一是规范2022年服装费用的个人领用表及明细。二是对相关工作人员开展批评教育,要求严格按照复核、审核手续执行,杜绝不规范现象发生。

2.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谨仍然存在问题

一是落实民主生活会相关要求,制定民主生活会工作方案,深入开展谈心谈话,认真做好谈心谈话记录。二是明确专人做好党组(中心组)、党支部、例会等会议记录,做到及时、如实、规范记录和妥善保管。

三、抓常态促长效,以久久为功的韧劲巩固整改成效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继续抓好整改工作。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项目,紧盯不放,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继续抓好专项整治,以专项整治为载体,促进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着力抓好建章立制。在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工作实际,适时修订、完善相关制度,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秉持久久为功的政治定力,把巡察整改作为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的有力抓手,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全面落实省市任务要求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三是突出结果导向,强化督促检查。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加强督促检查,加大对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坚持不懈推进“四风”问题整治,真正做到以优良党风促政风、带民风。通过巡察整改,全面加强局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作风建设和能力建设,提升司法行政工作的科学性、预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努力开创全面依法治区工作新格局。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56-5502680;邮政地址:安庆市大观区茅岭路大观区政务服务中心5楼1530-1(司法局);电子邮箱:dgqsfj@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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