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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机关工作例会制度

作者: 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1-08-18   来源: 办公室    点击:

一、会议召集人

由书记或书记委托的副书记召集和主持。

二、会议时间

例会原则上每周召开一次,时间为每周五下午3:00。

如有特殊情况,会议日期另行通知。

三、参会人员

区纪委常委、监委委员,各科室负责人。

四、会议内容

(一)传达贯彻上级有关会议、文件精神。

(二)各科室汇报上周工作开展情况和本周工作打算,并提出需要协调解决和其他科室协同配合的事项;

(三)部署安排机关当前工作;

(四)讨论研究其他事项。

五、承办科室:办公室负责参会人员的通知、会场布置、会议记录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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