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十四巡察组巡察公告
作者: 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4-11-01 来源: 原创 点击: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十四巡察组于10月28日至11月20日对安庆市大观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开展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主要巡察对象
安庆市大观区人民检察院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其他区管的干部、重点岗位主要负责人。
二、巡察监督重点
根据中央、省委及市委巡视巡察工作规划,重点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情况,突出对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监督;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情况,突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情况,突出对班子建设、选人用人和基层党建工作的监督;聚焦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等情况,突出对履行整改责任的监督。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巡察组设立信访接待窗口,设置邮政信箱、意见信箱、电子邮箱,开通信访举报电话、“码上巡察”,接受群众来信来电来访。
(一)信访接待窗口:安庆市大观区人民检察院二楼2008室;
(二)邮政信箱:安徽省安庆市0201号邮政信箱;
(三)意见信箱:安庆市大观区人民检察院大门外侧;
(四)电子邮箱:ssxwdsxcz@163.com;
(五)举报电话:18075382344(只接收短信)。
(六)“码上巡察”:扫描以下二维码反映问题。
受理信访接待和电话的时间为2024年10月28日至11月15日工作日的上班时间。
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巡察对象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问题的反映,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单位或部门处理。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针对上述巡察内容反映问题、提供线索。
安庆市委第十四巡察组
202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