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2日上午,大观区法院一审公开审理安庆市财政局原党组成员、安庆市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原总经理杨某某受贿一案并当庭宣判。
被告人杨某某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五万元,违法所得人民币二百六十万零三元予以没收并上缴国库。
市、区政法各单位工作人员、社会群众、被告人家属共计150余人旁听庭审。大观区法院通过公开审理职务犯罪案件,以真实的案例为广大政法干警上了一堂生动的警示教育课。(聂姗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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