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机关工作例会制度
作者: 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1-08-18 来源: 办公室 点击:
一、会议召集人
由书记或书记委托的副书记召集和主持。
二、会议时间
例会原则上每周召开一次,时间为每周五下午3:00。
如有特殊情况,会议日期另行通知。
三、参会人员
区纪委常委、监委委员,各科室负责人。
四、会议内容
(一)传达贯彻上级有关会议、文件精神。
(二)各科室汇报上周工作开展情况和本周工作打算,并提出需要协调解决和其他科室协同配合的事项;
(三)部署安排机关当前工作;
(四)讨论研究其他事项。
五、承办科室:办公室负责参会人员的通知、会场布置、会议记录等工作。